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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吴阶平医学奖获奖者 黄洁夫教授

发布时间:2018-04-04 浏览次数:5454

黄洁夫(1946.03),肝胆外科学专家、中国器官捐赠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协和医院肝脏外科教授。

黄洁夫教授是我国著名的器官移植外科及肝胆外科专家,也是医学教育及卫生管理专家。他长期致力于肝脏移植的研究,是国际医学界公认的中国肝脏移植发展的学科带头人。

1987年黄洁夫教授从澳大利亚国立肝移植中心学成归国组建了中山医科大学附一院器官移植中心,开始了肝移植的实验和临床研究。在我国肝移植停顿十余年(1983-1993)后,于1994年4月成功地进行了国内首例体外静脉转流下的临床原位肝移植,与一批留学归国的中青年一道,开始了我国肝移植发展的第二阶段。其后,该器官移植中心被批准为国家级肝移植技术培训基地。1997年,他主持进行了亚洲首例临床肝肾联合移植手术,随后开展了“背驮式肝移植”,“再次肝移植”,“小儿肝移植”等多种类型的手术,使国外的肝移植新技术在国内得到推广运用。1998年,他主编了我国第一部系统的肝脏移植专著《肝脏移植的理论与实践》,继而于2008年又主持全国肝移植专家主编了《中国肝移植》,促进了我国肝移植的临床广泛应用。

1999年黄洁夫教授被推选为全国肝脏移植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2001年他调任卫生部副部长后,经上级组织批准一直坚持器官移植临床工作,并聘为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外科分会名誉主任委员。指导过国内20余家重要器官移植中心的临床工作,并被多家移植中心聘为名誉主任。

2002年1月,在北京协和医院,黄洁夫教授与台湾长庚医院陈肇隆教授联手,海峡两岸合作,成功地完成了我国大陆首例成人至成人的右半肝亲体肝移植术。2005年9月,在新疆医科大学附一院,由他主持并与温浩教授合作,成功地完成了我国首例体外肝肿瘤切除加自体肝移植术。

2005年11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西太平洋地区器官移植国家卫生行政高层会议(Consultation Meeting on Transplantation with National Health Authorities in 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黄洁夫教授被推选为大会主席。他在会议上介绍了中国器官移植的现状和法规建设问题,坦承了中国器官移植现存的问题与挑战,得到了WHO和国际社会的好评。同时,在当年美国洛杉矶举行的国际肝移植大会上,由卫生部科教司官员孟群代表宣读了黄洁夫教授的论文“Ethical issues related to the organ transplantation in China”,正面回应了我国当前依赖死囚器官捐献作为尸体器官主要来源的问题,并表明了中国政府在器官移植法规管理中的改革决心和方向,得到国际移植界热烈的正面反响。

黄洁夫教授在主持卫生部科教司工作期间,组织国内相关学者与官员于2004年制定了我国《脑死亡判定标准与管理办法》草案,为我国今后“脑死亡”立法奠定了基础。2006年5月,在他主持卫生部医政司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暂行规定》和《肝、肾、心、肺移植技术规范》,这是我国第一部卫生行政部门的器官移植管理法规,并依照法规成立了“中国器官移植委员会”,他被推举为委员会主任。

2006年11月,黄洁夫教授担任大会主席主持了在广州召开的“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暨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峰会”,制定了我国器官移植的准入管理制度,并发表了声明。使WHO和TTS (国际移植协会)及国际社会对中国器官移植增加了正面印象,扭转了排斥我国器官移植的偏向,为中国器官移植事业进入国际大家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2007年3月,在中央和国务院的大力支持下,他经过积极协调国务院各部门促成了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颁布,从而使我国器官移植事业走上了法治的轨道。在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CMB)的资助下,他与美国芝加哥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在2010年和2011年先后在《Lancet》和《Transplantation》等国外著名医学杂志上发表了中国器官移植改革的国家政策和心死亡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的一系列文章。组建了卫生部和国家红十字会共同管理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并担任主任委员;正在建设一个符合中国国情并符合全国公认的伦理学准则的器官捐献与移植体系。他在器官移植事业中的努力工作,得到了WHO(世界卫生组织)与国际移植界的高度认可,2015年10月17日在韩国首尔召开的全球器官捐献大会理事会,以全票通过的方式正式欢迎中国进入国际大家庭。黄洁夫教授为中国器官移植事业的进步和进入国际移植社会发挥了重要的领导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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